日本金融厅:投资于加密资产的工具不符合投资信托的法律定义,无法创建加密货币ETF
2020-02-07 22:21
日本金融厅(FSA)解释了其最近通过的有关创建和出售加密货币交易所交易基金(ETF)的规则。在回应有关新法律是否允许使用加密货币ETF的问题时,FSA一位发言人表示,为了使一种工具在日本被视为投资基金,根据《投资信托法》,有必要使其与“投资信托”相对应。由于主要投资于加密资产的工具不符合“投资信托”的法律定义,因此无法创建此类ETF。 FSA还表示,包括养老基金和地区性金融机构在内的合格、机构或认可投资者不适合投资具有加密资产成分的基金。(Bitcoin.co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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